深圳大学(Shenzhen University),简称“深大”,
位于广东省深圳市,是由广东省主管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;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、全国文明校园、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,全国地方高校UOOC联盟发起单位,粤港澳高校联盟、成员单位,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。 [1-5]
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办。北京大学援建中文、外语类学科,清华大学援建电子、建筑类学科,中国人民大学援建经济、法律类学科。1995年,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。1996年,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2006年,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。 [4] [6]
截至2022年1月,学校有粤海(含沧海校区)、丽湖两个校区,校园总面积2.72平方公里,校园总建筑面积187.4万平方米,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亿元,全校纸本资源440万余册;有27个教学学院,100个本科;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7个;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,博士后工作站1个;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;有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;有教职工3982人,在校生41164人,其中本科生28425人、硕士研究生11887人、博士研究生561人、留学生291人,成人教育学生24714人。 [4] [53]
1983年3月8日,广东省政府批复深圳市政府“同意创办深圳大学”。 会议决定校址在后海湾桂庙地段,划一平方公里(即1500 亩)为校址区。
1984年2月7日,深圳大学建校期工程正式破土动工。9月4-6日,行政各部门及各系等,从市区临时校址搬进粤海门—新校址。
1985年6月12日,广东省高教局批准深圳大学当年起可在京、津、沪、江、浙、闽六省市招生。经原国家教委教研司011号文件批准,深圳大学开始与华南师范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在政治经济学和企业管理“联合培养”研究生。 [56]
1992年5月12日,江同志为深圳大学题写校名。
1994年7月初,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深圳大学成立董事会。9月1日,经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,撤销原深圳师范专科学校,建制成立深圳大学师范学院。 [10]
1995年4月,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。
1996年7月,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深圳大学成为当年全国地方院校中唯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“政治经济学(特区经济)”、“通信与电子系统”、“建筑设计及其理论”等三个学科()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。 [60]
2005年,经批准成为工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,新增2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。
2006年1月25日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,授权学科、为政治经济学、光学工程、信息与信号处理,其中光学工程为一级学科。同年,深圳国家生化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成建制整体并入深圳大学;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。 [11]